2019-11-12 16:12:34
“西藏自治區工程咨詢公司”于2003年9月27日,經自治區編辦和原自治區事業管理局批準正式成立(事業單位編制),同年11月18日正式掛牌開展工作。2004年5月,自治區工程咨詢公司調整為自治區建設項目評審中心(自治區工程咨詢公司),兩塊牌子一套人馬。2011年1月,根據西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《關于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批復》(藏機編發[2011]6號)文件精神,將自治區建設項目評審中心(自治區工程咨詢公司)調整為自治區建設項目評審中心(自治區工程咨詢中心),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,經費來源為全額撥款,收支兩條線。財務制度實際為獨立核算,自收自支。
為適應我區固定資產投資和工程咨詢行業改革發展形式需要,2014年,經自治區發改委黨組研究決定,將西藏自治區工程咨詢公司資產劃入西藏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,成立西藏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,公司名稱變更為“西藏自治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”,企業性質為國有企業,財務制度為獨立核算,自收自支,照章納稅。
根據集團公司發展規劃,公司除工程咨詢外,進一步擴展咨詢范圍,包括招標代理、工程監理、造價咨詢(審計)等。目前,公司已通過股權收購等方式,組建了監理公司和招標公司,建設具有進取精神和凝聚力的和諧團隊,秉承客戶至上,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多更優質的服務,打造快捷、精簡、高效、優質的服務團隊。
西藏自治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組織架構圖
業務開展情況
公司自成立以來,充分發揮工程咨詢作用,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咨詢論證工作,為相關部門投資決策提供專業的咨詢服務。不斷加強與國內其它咨詢單位的技術業務合作,提高我區工程咨詢業務能力,充分利用專家的專業優勢及豐富經驗,促進工程咨詢項目的科學決策和高效實施。在項目評審的過程中,我們遵循“科學、公正”的原則,嚴格按照“強技術、講效率、重服務”要求,實事求是,客觀分析一切有利因素,告知建設單位一切潛在的不利因素,為投資方和建設單位提供專業技術咨詢服務。在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后,公司在匯總各領域專業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,嚴格按照評審要求,及時向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出具書面審查意見。
自公司成立以來,按照行業、專業建立了工程咨詢服務專家信息檔案庫,要求入庫專家必須要具備較高的學術和專業技術水平,且作風正派、責任心強、公平公正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。我們始終堅持“內行審查”的原則,根據工程項目的類別、性質,采用聘用專家的管理辦法,從專家庫中選擇熟悉該類項目的專家進行評審,對于技術水平差、職業道德差、違反評審紀律的專家則予以解聘。